第十五届第二次会议
关于规划建设长丰镇七甲村委会小墟农贸市场的建议
时间 :2017-11-08
万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、批评和意见纸
第十五届第二次会议
编号:23 类别(规划建设) 2017年3月3日
代表姓名 |
卓上团 |
代表团 |
长丰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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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表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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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政编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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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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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地址 |
长丰镇七甲村委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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题 目:关于规划建设长丰镇七甲村委会小墟农贸市场的建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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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 容:
七甲村委会总人口3173人,居住集中。为了方便群众生产生活。
建议:在七甲村委会原址规划建设农贸市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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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 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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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万宁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
第23号建议的答复(C)
卓上团代表:
您关于规划建设长丰镇七甲村委会小墟农贸市场的建议收悉。现答复如下:
项目建设,规划在先。根据《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农贸市场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》(琼商务建〔2015〕105号)精神,我局聘请海南省农垦设计院三亚分院编制《万宁市农贸市场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》(2016—2020),该规划编制已2015年11月完成,并经市政府同意报省商务厅编制全省农贸市场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。“十三五” 期间万宁市新增农贸市场规划布点13个,拟建七甲村委会农贸市场选址不在其中,不符合《万宁市农贸市场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》布点。建议长丰镇政府“十三五”最后一年将七甲村委会农贸市场选址规划建设情况报市商务局,将其列入我市农贸市场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布点,以便推进该项目建设。
万宁市商务局
2017年6月5日